- 5月13日 市营商局
- 5月16日 市发改委
- 市教育局
- 5月17日 市工信局
- 市财政局
- 5月18日 市人社局
- 市交通局
- 5月19日 市商务局
- 市卫健委
- 5月20日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税务局
按照国家和省对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的安排,2019年,我委与市教育局联合发文规定,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每月每生不得高于200元,普通高中课后服务费每课时每生不得高于3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根据服务的内容和方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2021年10月,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1〕414号),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并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12月1日起,对暂未选择向发电企业、售电公司购电以及由国网抚顺供电公司代理购电签订相关代理购电合同的工商业用户,执行代理购电用户价格。代理购电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含平均上网电价、辅助服务费用等)、输配电价(含线损及政策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国网抚顺供电公司每月底前三日在“网上国网”和供电公司各营业厅公示次月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等相关信息。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不变。
目前,我市充电桩主要分为公用、专用和个人三大类。其中:尚在营运的公用充电站共有6座,累计33台充电桩,分别位于顺城区临江路中段国网城东供电公司门前(4台)、新抚区东三街二号供电所门前(2台)、望花区高阳路西国网高湾供电所门前(8台)、新宾县苏水南路西国网新宾镇供电所门前(8台)、清原县莱河路东国网清原县城郊供电所门前(3台)和望花热高乐园丛林世界(8台)。专用充电桩主要包括公交公司(209台)、有关企事业单位(雷锋学院10台)等。个人充电桩约80台。 个人需提供固定车位产权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及物业出具同意使用充电设施的证明材料到供电企业营业大厅进行办理。或者通过“网上国网APP”进行线上申请。供电公司在受理客户线上或线下申请后进行现场勘查,经过用电工程实施后,装表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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